cf无道辅助,万古神帝剑谱
cf无道辅助,万古神帝剑谱?
无字剑谱:剑祖所创,剑祖是一个将剑道走至极致之人,在剑祖所处剑道时代,在剑祖的带领下剑道成为比肩亘古之道的大道,即使是亘古九道中的本源在当时也只能沦为剑道辅助。
修炼无字剑谱的剑祖在量劫灭世的劫难中,硬是闯出了一条血路逃脱。无道剑谱可称的是剑道源头,代表着剑道最高的成就,无人超越,至今仍没有修士能将剑谱参悟至尽头。
为什么却甘愿当纣王的手下?
首先说结论:孔宣也许是有更多的企图,只是一来他对天意大势的判断不太准确,选择了逆天的一方而不自知,二来他应该出山时间不太长,否则黄飞虎不可能不知道他的强大,某种意义上属于奋斗上升阶段,所以暂时为殷商效力而已。
孔宣在封神演义中其实出现的比较早,很奇怪的是他这样一个有大能耐的将领在殷商朝堂中实际的地位却并不高,包括武成王黄飞虎在殷商号称武将第一,他比较忌讳张奎,但对孔宣似乎了解不多,即使儿子黄天化被孔宣麾下的高继能所杀,黄飞虎本人对孔宣就没有什么直接评价,可见黄飞虎对孔宣是不熟悉的,而黄飞虎找到崇黑虎来对付高继能,崇黑虎对孔宣的评价也是“疥癣之辈”,显然崇黑虎对孔宣也是不太了解的,这实际上是不可思议的,当然也可能说明了孔宣的上位是在黄飞虎离开殷商军方之后,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孔宣之前一直是隐藏自己的实力的。
那到底孔宣是哪种情况呢?咱们看看,孔宣第一次出现是啥时候,在《封神演义》中,孔宣第一次出现是在闻仲死后,三山关总兵官邓九公被调任征伐西岐统帅,孔宣作为三山关接任总兵官出现
邓九公读毕,待天使,等交待。王贞曰:“新总兵孔宣就到。”不一日,孔宣已到。邓九公交代完毕,点将祭旗,次日起兵。
奇怪的是第二次出现时,孔宣依然是来接任三山关总兵,要知道,在邓九公之后,纣王方面又派了苏护和三山关管关元帅张山担任征伐西岐大元戎,而后三山关总兵是洪锦,洪锦之后又是孔宣
纣王即传旨,赍敕往三山关,命洪锦得专征伐。使命持诏径往三山关来,一路无词。一日来至三山关,馆驿中安下。次日,洪锦待佐贰官接旨,开读毕。交代官乃是孔宣。
以上的变化,如果不是作者笔误的话,那说明孔宣在那几年经历了一次贬官或者是外调过程,那么在此之前呢?似乎不是太出名,推荐孔宣的是中大夫飞廉,飞廉在推荐孔宣的时候其实是以左道旁门来推荐孔宣的
纣王曰:“今有姬发,大肆猖獗,卿等有何良谋,可除西土大患?”言未毕,班中闪出中大夫飞廉,俯伏奏曰:“姜尚乃昆仑左术之士,非堂堂之兵可以擒剿。陛下发诏,须用孔宣为将。他善能五行道术,庶几反叛可擒,西土可剿。”
在飞廉的陈词中显然是说姜子牙这样的左道之术需要一个会五行道术的人来对付,其实飞廉应该算是殷商朝堂的贪官恶吏了,他为什么会推荐孔宣?之前飞廉推荐过苏护,结果苏护投敌了,这回飞廉又推荐了孔宣,而且飞廉明说了孔宣会五行之术,可见孔宣的能力并不是完全保密的,而黄飞虎竟然不知道孔宣的能力,这说明了什么?这就说明孔宣的晋升是在黄飞虎反商之后的,黄飞虎是纣王二十一年正月反商的,而孔宣第一次出现则是纣王二十六年,五年间孔宣就脱颖而出,有没有可能呢?应该是有可能的。
这样来看的话,孔宣出山可能也没几年,咱们再看看孔宣多大了
子牙乘四不相至阵前,看孔宣来历大不相同。怎见得,有赞为证,赞曰:
身似黄金映火,一笼盔甲鲜明。大刀红马势峥嵘,五道光华色映。曾见开天辟地,又见出日月星辰。一灵道德最根深,他与西方有分。
从这首赞诗来看,孔宣“曾见开天辟地,又见出日月星辰”,说明孔宣也有几千岁了,那么为什么在殷商出仕只有几年呢?按理来说,如果孔宣真的是有守护殷商的使命的话,那他不是应该早就成为殷商的护国军神之类的吗?怎么会只是个小小的总兵官呢?甚至军方大佬都不知道他的存在,这就说明孔宣入仕殷商只是临时起意,并不是他的责任使命之类的说法,否则在他并不隐瞒自己实力的情况下黄飞虎不至于不知道他的存在!
那他是为什么非得帮着殷商呢?
孔宣见子牙自来,将马一拎,来至军前,问曰:“来者莫非姜子牙么?”子牙曰:“然也。”孔宣问曰:“你原是殷臣,为何造反,妄自称王,会合诸侯,逆天欺心,不守本土?吾今奉诏征讨,汝好好退兵,敬守臣节,可保家国;若半字迟延,吾定削平西土,那时悔之晚矣。”子牙曰:“天命无常,惟有德者居之。昔帝尧有子丹朱不肖,让位与舜。舜帝有子商均亦不肖,让位与禹。禹有子启贤,能继父志,禹尊禅让,复让与益。天下之朝觐讼狱,不之益而之启。再后传之桀。桀王无道,成汤伐夏而有天下。今传之纣。纣王今淫酗肆虐,秽德彰闻,天怒民怨,四海鼎沸。德在我周,恭行天之罚。将军何不顺天以归我周,共罚独夫也?”孔宣曰:“你以下伐上,反不为逆天,乃架此一段污秽之言,惑乱民心,借此造反,拒逆天兵,情殊可恨!”纵马舞刀来取。子牙后有洪锦走马奔来,大呼:“孔宣不得无礼!吾来也!”孔宣见洪锦走马而至,孔宣大骂:“逆贼!你还敢来见我!”洪锦曰:“天下八百诸侯俱已归周,料你一个忠臣,也不能济得甚事。”孔宣大怒,摇枪直取。二马交兵,未及数合,洪锦将旗门遁往下一戳,把刀往下一分,那旗化为一门。洪锦方欲进门,孔宣大笑曰:“米粒之珠,有何光彩?”孔宣兜回马,把左边黄光往下一刷,将洪锦刷去,毫无影响,就如沙灰投入大海之中,止见一匹空马。子牙左右大小将官俱目瞪口呆。孔宣复纵马来取子牙。子牙手中剑急架相迎。傍有邓九公走马来助阵。子牙大战十五六合。子牙祭打神鞭打孔宣,那鞭已落在孔宣红光中去了,似石投水。子牙大惊,忙传令鸣金。两边各归营寨。
这一段文字中实际上说明了一些问题,孔宣一直说姜子牙是逆天行事,什么“逆天欺心”,“你以下伐上,反不为逆天”,“拒逆天兵”,从这些话来看,孔宣认为自己是顺天行事,从他出现或者说崛起的时机来看,是在闻仲战死后才展露头角的,再结合孔宣的身份,天地之间第一只孔雀来看的话,他很可能就是下山来辅助殷商朝堂以期获得成汤气运来证道的,但是看起来孔宣对修行的领悟力一般,毕竟天心早定了,西周当兴,成汤合灭,他还做了误判,行此逆天之事,殊为不智了,所以最终难免被擒拿成为西方教的坐骑。
曹魏有40多万军队?
“蜀汉明知道打不过曹魏”,这种说法是不够严谨的!论打仗,蜀汉兵精将勇,武器装备远胜曹魏!
蜀汉前期的五虎上将就无须多加评说了,放在三国乱世哪个地方都是威震八方的猛将。
我们先谈谈后期蜀汉的军事。诸葛亮能在刘备夷陵惨败之后,于短短数年之间让蜀军恢复元气,政务之精自是不必多言。单就凭其治军能力,出其右者曲指可数!
武器装备,蜀汉军队有逢山开道,遇河搭桥的“搭桥枪”;力道劲爆,十箭连发的“诸葛连弩”;防护很好的筒袖铠甲;吹毛断发的蒲元刀……
如果说论综合国力,魏国的确是远远超过蜀汉。但单以兵将战场厮杀能力,蜀军是优于魏军的。
司马懿数次与诸葛亮交锋,正面拼杀都没有得到好处。唯有一招,蜀军就无可奈何:耗!
司马懿不与蜀军死拼,偏偏就死守严防。打仗打的是后勤补给,蜀军长途跋涉,粮草供应不足,兵士吃不饱喝不足,还打毛线啊!自然而然就偃旗息鼓,无功而返了。
不是勇猛的蜀军打不过魏军,是由于国家综合能力弱,耗不起长期征战。
那么,既然蜀国无力持久征战,为何诸葛亮、姜维等又再三坚持北伐曹魏呢?
所谓“蜀汉”,只不过是后人有所区别的称呼而已。刘备是以“汉”的名义称帝的,号“昭烈皇帝”。为延续大汉天下,诸葛亮、姜维等是不遗余力的在讨伐篡汉而立的国贼,以维护汉家天下的尊严。
汉昭烈皇帝刘备、汉怀帝刘禅,都是以正统汉家天子自居。曹魏江山在“正统”的汉皇帝眼里,是窃取而来的。窃而为贼,“志士”当以正义之名而诛之!
蜀汉,虽然弱小,但以精猛的劲锐之师,讨伐篡汉自立的曹魏国贼,是他们的毕生夙愿。
后世多有人认为诸葛亮穷兵黩武,置蜀地民生而不顾,连年伐魏,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是为不智!
在三国那个时代,忠心于汉室的人不会有我们今天这么多想法。他们一心一意,坚持不懈的努力去完成毕生心愿,最是难能可贵了。
反清复明者,我们称之为志士。伐魏兴汉者,如诸葛亮、姜维这般的人,我们何不称之为“忠勇之士”?
忠勇之士,举“义”之大旗,伐篡权夺位之“贼”,明知不可为,却一往无前去拼杀,其心可鉴天地、昭日月!
伐魏功成,诸葛亮功盖千秋!忠义千秋!
伐魏失败,诸葛亮名垂千古!忠义千古!
姜维亦然,忠义千古!
为什么连年北伐?为报先主知遇之恩!成也千古!败也千古!
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感谢您的观阅。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您多多批评指正,不甚感激。
什么是道德理论?
什么是道德?道德简单一点说:就是人们行为的准则和规范。这种准则与规,主要是针对人们社会意识形态而言,它不具有极大的強制性。它不具有法律那种,人们必须严格遵守,否则就要受到相应的制裁。换一句话说,道德与法律虽然都是,准则与规范,但是法律这种准则与规范,有强制性,不遵守不行,必须遵守,否则就是违法,或者是犯罪,要受到相应的惩处;道德则不具有象法律一样,规定人们必须遵守的强制性,既使有些人违反了道德,只要不突破道德底线,也不会受到处罚,只能受到人们舆论上的谴责。我认为就道德而言,应有公私之分,既人们需共同遵守的,一些准则与规范为公德;另一部分是具有选择性,个人可以选择遵守,或可以选择不遵守的,一些准则与规范为私德。所谓公德如:公共场所不准吸烟,遛狗必须栓狗绳等有的地方有规定,有的地方没规定。这种没有国家统一立法规定,只有个别地方有规定,到目为止,仍介呼法规与道德之间的,一些准则与规范,我认为仍属公德范围;所谓私德如:公共汽车上让坐,个人可以选择让,也可选择不让,既属于私德范围。总之,无论社会大众必须遵守的公德,还是个人可有选择性的私德,都是必须引起社会全体成员,认真思考的问题,不要以为道德不具有强制性,而忽视遵守,或者不当把遵守道放在心上,如果真的那样会造成道德沦丧,既使受不到法律处罚,也会受到公众的谴责,使你的人格受损,将不利于你今后各项工作开展,谢谢。
古代都有哪些残酷的刑法?
外国古代的刑法
我国古代得酷刑大家都了解:凌迟、斩首、车裂、分尸、腰斩……不一而足,
对罪行得惩罚往往带有地域性和时代特征。一些重大得罪行都有共同得量刑标准,例如:弑父、通奸、都会送到重罚。而其他的刑法这显得具有地域性,这里不讨论地域性,单就列举西方国家古代时候的一些刑法。
那么,来盘点一下:
炮烙和火刑
铜牛:出自《梭伦法典》,受刑者者被塞进“铜牛”,下面生起一大堆火。它就像一个青铜制的烤箱,很快被烧到炙热无比。犯人的嚎哭和尖叫声从公牛的嘴里传出来,就像牛的鼻息声和吼叫,令行刑人和法官感到兴奋。
火刑:刑场上竖立着一根柱,周围堆满树枝和木材。卫兵押着受刑者爬上柴堆,然后将其绑在火刑柱上,通常还会在他的身上洒上油脂、油料。在点火之前,牧师会要求受刑者忏悔,让他亲吻十字架。
碎身和挤压挤压刑:囚犯被关进低矮阴暗的牢房里。他必须要平躺着,身下不能垫任何东西。从房屋的4个角落里伸出来的4根绳索牢牢地捆住囚犯的四肢。这时,把许多重物置于囚犯身上,直至达到、甚至超过其忍受极限。
夹指:受刑者把手掌放平后,刑具慢慢地夹紧,从手掌最后端的关节把手指压碎。
碎头:下巴粉碎机,外形像一个铁质的无檐帽子,固定在皮质的下巴托上。行刑时,随着曲柄转动,下巴托会渐渐收紧。紧到一定程度时,受刑者的牙齿会被压碎,下巴碎裂,头盖骨上的压力也会使头颅几乎爆裂。为了加强痛感,施刑人有时还会用小锤敲击铁帽子。拉肢和吊刑十字架刑:西方国家普遍都存在这种刑法:将受刑者绑在十字架上,然后暴晒。
吊刑:把囚犯的双手反绑在背后,系住手腕,悬吊在天花板或横梁的滑轮上。当绳索拉紧时,囚犯被吊到空中,同时他们的胳膊慢慢地从关节处脱臼。
绞刑:犯人被一根绞索套住头部,吊到空中,他一直挣扎和悬荡,直到窒息而死。
分尸:犯人的四肢被捆绑在四匹马上,马向相反的方向疾奔,使犯人支离破碎。
石刑:出自《摩西法典》受刑者会被带至城外一个专门的行刑场地。那里平时就堆着一些石头,为了提醒路人此地的重要性。最开始对罪犯提起控诉的那个人(类似原告),要身穿白色的流苏长袍,投出第1块石头。一旦第1块石头投出,其他围观民众便如法炮制,直到罪犯被砸死,身体完全被石头埋没。
示众与耻辱刑
示众:受刑者受人监视,在城市的广场上被人用口钳锁着,受到众人的粗暴对待。她们不得不忍受可怕的殴打和排泄物的涂抹,情况更糟的是受到致命伤害(尤其是在胸部以及女性私密处)。
大便座椅:她们被迫赤着脚,头上也不允许有任何遮挡。大便椅是配有两根抬竿的木质扶手椅,非常像18世纪没有遮蔽的轿子。椅子底部有一个洞,把妇女的裙子撩起来,强迫她们坐在上面游街示众。
砍刺
断肢:惩治偷盗行为:用刀、斧砍手,流行于整个中世纪得欧洲。
钉桶:一个内部插满长钉的普通木桶或卷筒。行刑时,把受刑者装进里面,然后从斜坡上滚下去或者扔到海里
斩首:贵族专用,使用剑或斧头,它是盖卢定断头机的祖先。它并不是在猛地一击中迅捷地斩下头颅,而是在像雪橇一样的木板的不断重击下,使血肉和脊柱被凿穿击碎。
血鹰:维京人的一种处决方法,受刑者一般是酋长或者其他权贵,剥去衣服,向前弯下腰。然后刽子手劈开他们的后背,小心地拉出他们的肺,而且不能把肺拉松。受刑者至少要经历几个小时的痛苦才能死去。
纽伦堡的铁处女:几块矩形大木板组成,底下安装着摇动装置。木板内壁上布满锋利的铁钉。当受害者赤身被推进去后,摇篮就剧烈地前后摇晃起来,其结果不言而。
水刑
泳刑:出自《汉谟拉比法典》所规定的一种刑法——“泳刑”。主要用于惩罚通奸,被控者的手脚被绑住,然后扔进河里。如果他们成功穿越宽广的河面到达对岸,那么他们将被认为是无罪的。如果他们淹死了(这也是是大多数人的命运),则被认为是有罪。
烹煮:受刑者放进温水里,然后水温慢慢加热至沸腾。日本人采取一个更慢的方法烹煮受害者;把受刑人投入盛满沸水的大桶里,一次一个,历时好几天。
浸水:浸到当地的湖或池塘。犯人被绑在一个椅子或者刑具上(一般称之为浸水椅、投石机)。椅子被浸入水中,然后马上拖至岸边。
注水:施刑时,人手脚捆绑平躺着,把一块细孔布料(一般是亚麻布)蒙在他的口和鼻上;虽不足以让他窒息,但肯定能令他惊恐不定。然后,把大量的水浇到布上,水被受害人吸进喉咙和鼻孔,当受害人几乎昏厥时才把布拿走。
当然还有一些细分得刑法,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