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抗战玩吃鸡(在游戏中哪种机枪更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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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抗战玩吃鸡,在游戏中哪种机枪更受欢迎?

不请自来。

在不同的游戏中会有不同的机枪,然而机枪始终不是fps的主流枪械(过于笨重、精准度不高、单发伤害低等等原因)。因为游戏不同没办法纵向比较,所以我们这里就点出几款游戏中的经典机枪。

我在抗战玩吃鸡(在游戏中哪种机枪更受欢迎)

MG42。

熟悉二战的朋友肯定知道这款机枪,在《荣誉勋章》的经典三部曲中这款机枪非常的实用,杀伤力足够,还不需要担心弹药消耗的问题。唯一的缺点就是,通常这机枪是不能移动的。

捷克式轻机枪

这款机枪大家应该很熟了吧,各种抗日剧中经常出现的。《1937特种兵》里面就有轻机枪这样的武器。不过因为弹药有限,加上实用性不大(即使鬼子的机枪兵打你也可以靠蛇皮走位躲开......),所以基本没什么用武之地。

另一款游戏中也出现过这款机枪,那就是《抗日:血战上海滩》

加特林

这款机枪带来的体验就一个“爽”字。不管哪款游戏,这款机枪都象征着火力猛、弹药足。按住开火不松手的快感,想想就血腥暴力。通常一个未来风格的游戏中都会有这样的一款机枪,来让玩家肆无忌惮的破坏一切!

能力不高,水平有限,如果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记得给我点赞哦!

为何现代战争却需要几十万发子弹才能打死一个人?

兔哥回答,首先这个数据是一个平均值,根据所统计的士兵伤亡人数,和双方所消耗的子弹数量平均计算,这样的计算显然有很大的出入,特别是子弹一项,有很多并非用到了射击上,弹药遗失在战场上很普遍,弹药运输补给过程中遭受的损失也很大,但不管实际使用了多少,都是用在了打仗上。一战和二战子弹的消耗量差距大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造成的。

(一)枪械不同:一战时步兵使用的枪械大多都是栓动步枪,这样的步枪射速低,射击时要求尽量打的准,而且射击速度也低,那时的栓动步枪从性能上也没有二战时的好,所以,子弹的消耗量自然不如二战时期了。一战时,机枪后来进入战场,这是个子弹消耗大户,一挺机枪的子弹消耗量都赶上一个连的步枪子弹消耗量了。而一战时的机枪无论是射速还是精准度也都不能和二战时的机枪比,故障率也高,并且数量有限,子弹的总消耗量低也在情理之中。

反观二战,步枪的性能有了很大的提高,半自动步枪,冲锋枪,机枪大量装备,这些枪的射速普遍高于一战所使用的步枪,机枪。如德国的MP38/40冲锋枪生产了约120万支,苏联的PPSH41波波沙产量高达500万支,PPSH43生产了100万支,英国的“期登”生产了400万支,美国的“汤普森”140万支,M3生产了60万支,另外奥大利亚,意大利,等等国家也都大量生产并普遍使用了冲锋枪,这些冲锋枪的射速达到了500~900发的理论射速。而机枪更是普遍列装。这些二战中的枪械哪个不是吃子弹的大户。冲锋枪本身的性能就是凭借连续的火力打击压制对手,精准度不是它的主要追求目标。因此,子弹消耗量大也就不奇怪了。

作战方式不同一战时双方都是投入大兵团对抗作战,以步兵为主,步枪为主,机枪,火炮辅助作战。进攻一搬采用人海战术,在机枪的掩护下集团冲锋,等接近阵地了,对方就一顿狂射,冲入阵地就一通混战,没什么多余的时间拉枪栓了,弹舱就那几发弹,打完了就拼刺刀。冲不上去就缩回来,几翻折腾没劲了,就玩阴的,挖个地道通到对方阵地下面,塞满炸药,炸个底朝天。这样的对抗通常很快就会形成双方对峙的状态,也就是阵地战,利用堑壕对峙是一战主要的方式,这样僵持通常是慢长的,打打冷枪,子弹的消耗不大。

在看看二战时,坦克,火炮一通乱射,步兵随坦克冲锋,防守的一方各种轻武器一通招呼,子弹就跟“泼”出去差不多。就是明知坦克不怕你步机枪打击,也会打的你的坦克满身冒火星。万一打烂坦克的观瞄镜呢。巷战中更是如此,看谁的枪射出的子弹多,火力持续时间长,人影一闪,就是一个长点射,打着更好,打不着也吓你一溜屁,冲锋枪被誉为巷战的老祖宗,都是子弹堆出来的。所以,二战中的战场远比一战时激烈的多,强度也大,子弹的消耗量自然也大。

子弹的遗失情况也不同一战中子弹是很保贵的,士兵们都很珍惜,管理也研格,没子弹对于士兵来说是致命的。二战中由于机械化运用,节奏很快,除了作战消耗弹药数量庞大,补给也是惊人的。二战快速推进的战场包围几千几万,乃至几十万上百万对手的战役很多,除了俘虏一堆人,同时也会缴获大量的弹药,子弹通常是大头,由于各国士兵都有自己的武器弹药,而且口径未必一样,一样未必能用,能用未必想用,因此,自然会浪费大量的弹药。二战中未被用于作战的子弹数量未必比作战使用的子弹数量少多少。运输途中被炸毁的,弹药库被窝端的,太多太多了。这些都被计算进去了。

所以说,二战时期因为枪械的自动化成度提高,作战形式的改变,弹药遗失的原因,平均杀敌用弹量完远远超过一战。

以上是兔哥个人的观点,不代表平台。难免有误,欢迎指正,探讨。欢迎关注兔哥。(图片来源网络)

而且军帽和其他美军将领有很大的不同呢?

五星上将麦克阿瑟极具表演天赋,不仅装扮特立独行,讲话也要摆范,他的副官估计每讲一席话“至少踱步五英里”。造成麦克阿瑟貌似与众不同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美军在非正式场合的军事条令相对宽松,一方面是麦克阿瑟在军旅生涯的后期事实上独霸一方,“天高皇帝远”给惯出来的,当然,目中无人也成为他最终黯然下台的导火索。

(麦克阿瑟)

麦克阿瑟喜欢独树一帜以便引人注目的毛病始于一战期间,1917年麦克阿瑟被派往法国出任第42师上校参谋长,为了尽快突出自己的“高大形象”,这位麦参座拒绝配戴防毒面具(那会毒气战很流行),喜欢穿一件高领毛衫,戴一顶俏皮的军用软帽,拎着一根马鞭活跃在部队里和阵地上。新闻界很快就注意到他,给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评论:“战争中最勇敢无畏的军官之一”、“远征军里的花花公子”,而这正是他所需要的,一年后便晋升准将代理师长。

上校已经步入高级军官的行列,所以在非正式场合也无人追究麦克阿瑟的装扮有何不妥,像巴顿、李奇微等比较有性格的将领,在二战期间都有自己招牌式的打扮,这也是美军较为散漫的传统。不过麦克阿瑟在低级军官时代是比较规矩的,所谓“官升脾气长”,观察麦克阿瑟早年的戎装照片,你会发现其实也很老实。

如果是尉级军官或士兵不按条令携带防毒面具,非得关了禁闭不行。

(年轻时代)

麦克阿瑟不当演员确实可惜了,他在1899年考入西点军校后,被公认为历史上“最英俊的学员”,同时也是最优秀的学员之一,在四年学期中有三年成绩名列全班第一,毕业成绩是98.14分,据说是西点军校有史以来的最高分。一战结束后,麦克阿瑟1919年出任西点校长,1930年晋升陆军参谋长,他同时是这两个岗位最年轻的任职者,可以说,他绝对是二战前美军的“明星人物”。

笔者个人以为,这与美国较早较强的新闻体系有关,也包括战争中的全方位随军采访,这个特色是世界上其他国家都不完全具备的,巴顿打了士兵一个耳光差点被勒令解职回国,就是新闻界爆出来的,而这种事情在其他战场上太稀松平常了,日本兵几乎天天挨长官嘴巴子。

既然如此,想上镜出风头,那么除了个人能力之外,引人注意的“行头”就是必不可少的。

(一战期间)

而从1935年调任菲律宾总统军事顾问开始,麦克阿瑟少将实际已远离美国本土成为这个小国“太上皇”,军中更没有人可以监督他的风纪了,次年获得菲律宾“元帅”军衔,1937年从美军退役并出任菲律宾陆军总司令。从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起,麦克阿瑟就担任美国远东军司令、盟军西南太平洋战区总司令、驻日盟军总司令等职务,到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时,他已经整整六年没有回国,成为领兵在外的一方诸侯,在个人穿着的小节上,早已没了制约。

因此麦克阿瑟的个人表演在这个时期达到高潮,头戴陆军软帽、深色墨镜、玉米芯烟斗和走路时胳膊大幅度摆动的姿势,一时风靡美军成为“英雄形象”的代言人,许多历史时刻为了更好的宣传自己,他都要求记者重拍或者摆拍照片。尤其是罗斯福病逝杜鲁门接班后,麦克阿瑟更加目空一切。

当杜鲁门1950年10月要求他回国研究战争形势时,他居然以“战争正在进行当中”否决了。

(仁川登陆)

一般来说,美国总统召见部队军官,不管他的职务有多高都应该第一时间前来报到,而对麦克阿瑟这个家伙杜鲁门却没有丝毫办法。总统幕僚又建议双方同时起飞在夏威夷会面,结果再次被否决,最后商定的会面地点是威克岛,这意味着麦克阿瑟只需要飞行1900英里,而杜鲁门总统的飞行距离是4700英里,如此长途跋涉,让国务卿艾奇逊愤怒的骂道:“这简直就是谋杀,就是对一条狗也不能这样”。

杜鲁门无奈之下万里迢迢来到威克岛上,记者们敏感的注意到,麦克阿瑟的“陆军软帽脏兮兮的”,更出格的是,他居然没有给总统敬礼。艾奇逊事后咬牙切齿的回忆:“此时此刻麦克阿瑟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元首,他是日本的天皇和朝鲜的天皇”。

麦克阿瑟已经膨胀到如此地步,连总统都不放在眼里,美国军队还有谁能管得了他?

甚至在与总统谈话期间,麦克阿瑟还拿出了标志性的烟斗,对杜鲁门说:“总统先生,您不介意我吸烟吧”?

有人点评到,实际从威克岛会面起,杜鲁门已经下定了拿掉“这个老家伙”的决心,年届70岁的麦克阿瑟表演了大半辈子,再加上总统和参联会的将军们都是晚辈,他已经接近无法无天了,尤其是对美国军事与外交政策的指手划脚,完全忘记了自己的身份。

1951年4月11日,杜鲁门以“未能全力支持美国和联合国的政策”为借口,一口气撸了麦克阿瑟的所有职务。

(麦克阿瑟全家福)

说出最让你幸福的故事?

我在撒哈拉遇见三毛笔下的娃娃新娘

我望着眼前这位胖胖的五十多岁的妇女,各种情绪一齐涌上心头,好像有千言万语想要诉说。然而我的嗓子仿佛被什么东西卡住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就是姑卡!她就是40多年前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里的娃娃新娘!

15岁那年的夏天,后排的同学借了一本《撒哈拉的故事》给我,从此一颗关于撒哈拉的梦想的种子便在心中萌发了。

每想你一次,天上飘落一粒沙,从此形成了撒哈拉

我不曾想到大学的时候阴差阳错选了法语专业,更不曾想到毕业之后我竟远赴非洲工作。而且来到了我心心念念的摩洛哥,此后更是得益于摩洛哥突然免签的机缘巧合从事了旅游行业。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先后四次前往三毛生活的小镇,最幸运的一次是在当地朋友法蒂玛的陪同下去了姑卡家。

当时法蒂玛家跟罕地家是邻居,他们家算是当地首富,在当地有最大的渔业公司。据法蒂玛描述说她记得小时候隔壁邻居有一对西班牙夫妇,但是她不知道Echo是中国人,她一直以为Echo是西班牙人。

我跟着法蒂玛拜访了她父母的家,是一座有七八个房间的大别墅,里面的装饰也很美。她自豪的说当年哈桑二世国王来阿尤恩的时候就是住在她家的。她引我去客厅见了她的妈妈和妹妹,我们聊起了姑卡。聊起了姑卡10岁结婚的事情。法蒂玛说是的,姑卡10岁结婚,她14岁结婚,那个时候这里的女孩子都是10岁左右结婚的。又聊到姑卡的父亲是罕地,母亲是葛柏,人物名称和一些事情都对得上,由此可见书里的故事应该都是真的。跟法蒂玛的妈妈喝了一杯传统的薄荷茶,我们就起身告辞了。

法蒂玛父母的家,当年接待过哈桑二世国王

法蒂玛问我们要不要去老房子看看,她也好多年没有回去那边了。于是她开车带我们去了当年的老房子,罕地家是三层的小楼,法蒂玛家的房子要比罕地家的大一些。我们在三毛之前的小房子门口拍了几张照片就走了,因为之前来过几次。

三毛故居,罕地的家右边那一片是法蒂玛家的老房子

返回的途中法蒂玛突然把车停在一个巷子口,她微笑着问我,你想见姑卡吗?啊?我激动的问道,可以吗?她说,我可以试试带你去找一下,我记得她家就在这条巷子里。但是不记得具体是哪一家了,毕竟我们也三十年没有见过面了。太好了!我开心的跟她一起下车,她敲了第一户的门,打了招呼,那家主人告诉她姑卡家在对面。

法蒂玛去敲门,我的心情更加激动了,我要见到姑卡了!我要见到三毛书中的人了!一个五十多岁的大叔打开门,他跟法蒂玛用阿拉伯语寒暄了几句。法蒂玛告诉他,我从中国来,读过姑卡的故事,想跟姑卡见面。大叔跟法蒂玛说,他要进屋问一下他的老婆,问问她是否愿意见我们。短短的那一分钟的等待感觉仿佛过了半个世纪,我的心情很复杂,既激动又害怕。激动的是我终于要看到三毛书中的人了,害怕的是万一姑卡不愿意见我们。

大叔笑眯眯的从屋里走出来,招呼我们进屋,他说姑卡同意跟我们见面了。我迫不及待的赶紧跟着他们进去了,生怕晚一秒姑卡就会反悔似的。大叔带着我们进了房子,进入右边的客厅,让我们坐在沙发上。

大叔去房间里叫他的妻子出来,我听到拖沓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我的心也开始激动的怦怦直跳。一位胖胖的五十多岁的裹着撒哈拉传统服饰的妇女出现在门框里,个子不高,双眼也很有神。

我忍不住冲过去喊了一声,您好,姑卡女士!她声音洪亮的回答道,你好,女士!是姑卡,真的是姑卡!那一瞬间仿佛有热血涌上心头,我颤抖着向她伸出双手。也许是受到我激动的情绪的感染,她也伸出双手紧紧的握着我的手。那么一瞬间,我们紧握着对方的双手,看着对方的眼睛,仿佛久别重逢的朋友。如果你是一个三毛迷,你应该可以理解我这一刻的感受。至于姑卡的,她也表现的很激动,可能是想起了三毛,也可能是想起了儿时的故事。

我与姑卡自拍留念

这时她的丈夫拿来了传统的薄荷茶,让我们坐下来一边喝茶一边聊天。我拿出那本《撒哈拉的故事》,跟她讲娃娃新娘的故事,她说是的,她是10岁结婚的,但是她的丈夫是默罕默德,不是阿布弟,阿布弟是她丈夫的弟弟。她还记得三毛和荷西,她说Echo是她小时候的好朋友。

三毛的书中写过:那天下午要离家之前,姑卡的大姨来了,她是一个很老的沙哈拉威女人,姑卡坐在她面前开始被打扮起来。她的头发被放下来编成三十几条很细的小辫子,头顶上再装一个假发做的小堆,如同中国古时的宫女头一般。每一根小辫子上再编入彩色的珠子,头顶上也插满了发亮的假珠宝,脸上是不用化妆品的。就在前一天晚上法蒂玛在她的营地把我打扮成新娘子的模样,仔细一对比,还真的跟书里写的差不多。

那天在法蒂玛的营地帐篷他们把我打扮成撒哈拉威新娘的模样

由于姑卡只会阿拉伯语和简单的西语,只能通过法蒂玛简单的法语来翻译,因此我们没办法深入沟通。就讲了一下她的父亲是罕地已经去世了,母亲葛柏现在重病卧床了。因为书中描写娃娃新娘这一篇的一些情节如果说给当事人是很尴尬的,所以当时我忍住好奇心回避了这些。就讲到三毛给他们上课,一起聊天喝茶的事情。

我突然想起了哭泣的骆驼里面的女主沙伊达,那个美丽传奇的撒哈拉威女子。我问他们认不认识沙伊达,他们都说不认识。我又问,那巴西里呢?他们说认识,巴西里是游击队的首领,被杀害了。我说Echo写的沙伊达是巴西里的妻子,他们摇摇头说,不是的,不是的,没有听说过这个人。后面又聊到三毛走后她的丈夫荷西潜水发生意外去世了,三毛也在二十多年前去世了。姑卡说,我知道,之前她的朋友来找过我,这个消息让我感到难过。

不知不觉快到饭点了,姑卡和她的先生极力挽留我们在他们家吃午饭。因为事先答应了法蒂玛,我们只能婉言谢绝他们的好意。

分别前我们拍了合影,我想叫姑卡的先生一起跟我们合影。但是他是个很爱面子的人,他说他现在老了,拍照不好看了,而且今天穿的大袍也太随意了。他回房间拿出一张几年前西装革履的照片给我看,告诉我可以拍一下作纪念。

(姑卡的先生穆罕默德,书中说他高大英俊,年老的他确实挺高大的,年轻的时候应该也是英俊的吧)

告别的时候姑卡指着我手里的《撒哈拉的故事》说,可以把这本书送给我吗?这本书里面有我的故事,虽然我读不懂,但是我想留着作纪念。我拿出笔在书的扉页写道:赠与姑卡女士,愿身体健康,事事顺心。她很开心的收好书,然后送我们出门,依依不舍的跟我们道别。并叮嘱我们要保持联系,下次再来一定要来家里吃饭。

从姑卡的家里出来,我的心情特别的好,如同这撒哈拉的晴空万里。此生多么的有幸可以来到自己最喜欢的作家书中的地方,更是多么的幸运见到书中的人物。他们是真实存在的,这也算是圆了我少女时期的梦吧!

网上有人质疑三毛的书里的情节的真实性,甚至有人说她根本没有来过阿尤恩。在这里我想说一下,是真的,都是真的,人物是真的,地点也是真的。坟场,邮局,国家旅馆,西班牙教堂还有三毛的小屋都是真的。

(西班牙教堂现状,现由一位来自刚果金的神父打理,神父人很好,也很喜欢跟中国人谈三毛的故事)

有什么反派角色?

燕双鹰大家都知道吧,被大家成为B王的男人

半人半鬼,神枪第一

我要说的,正是燕双鹰

的师傅——步鹰

来无影,去无踪,神枪第一,大刀步鹰

这个角色出自燕双鹰的第一部作品——《英雄》,这部剧与后来的神剧系列不同,他剧情紧凑,情节紧张,人物饱满,是钱雁秋为数不多的神作之一

步鹰其人,是燕双鹰父亲燕彪的朋友,地下党游击三组的成员。武功盖世,身手奇绝,百发百中,刀法精湛。于是得名“大刀步鹰”

燕彪因为不肯暴露步鹰的位置,而被土匪刘大麻子杀害。正当刘大麻子要杀害燕双鹰之时,步鹰出手救了他

他替燕双鹰治好了伤,去除了他的心魔,磨炼了他的意志,并将一身本领,都交给了燕双鹰。以及那句后来成为燕双鹰招牌的名言

燕双鹰在学习期间,训练刻苦,表现优秀,于是步鹰宣布:你可以出师了。二人虽然所处时日不长,但燕双鹰对步鹰的为人和身手佩服不已。在他心中,步鹰就是那个亦师亦父的人

步鹰还和燕双鹰联手,大闹日本特高课,在沈七七等高手的阻拦下,杀死了日本特高课高管酒井,全身而退

但是,步鹰却由于叛徒喜鹊的背叛和日军的独立,死在了老伙计墓碑

燕双鹰一点一点查清真相,杀死了叛徒喜鹊——县保安队队长李魁,和大小特务

然而,故事到这里远远没有结束。

步鹰并没有死

他才是在这背后,操纵这一切的人

救下燕双鹰,是因为他需要一个同等身手的人杀死酒井

杀死酒井,并不是因为他痛恨日寇,而是因为酒井发现了他和小渊性之助的军火交易

叛徒喜鹊,也是他要清理的对象,为了保护自己的身份不泄露

所有人都是他的棋子,燕双鹰也充当了他完成计划的枪

此时的步鹰彻底暴露了自己的真面目——一个彻彻底底的利益之徒

而且为了金钱不择手段

可是,燕双鹰还是凭着智慧和身手杀死了步鹰,代价是惨痛的,他失去了心爱的女人。步鹰死了,燕双鹰心里,那个自己敬爱的师傅死了

一转眼,数十年过去了,抗日战争结束。解放觉开始了打击关东山的土匪。燕双鹰成为了一名解放军战士。他们在付出了血的代价后,终于将土匪歼灭殆尽,只剩下了最后的一股势力——老刀把子

在歼灭老刀把子的战斗中,他发现了一个陌生而又熟悉的面孔——步鹰

原来,步鹰在那个夜晚,并没有被杀死。燕双鹰杀死了太多的人,他无法收场,于是他选择了假死。

偶然的机会,他遇到了老刀把子。由于相貌极其相似,他接近了老刀把子,并控制了他,取得了山寨的实际控制权。

他引诱燕双鹰进入陷阱,预先在山上布满了炸药,想要一举消灭解放军的大部队,杀死燕双鹰

可惜这次,一向是下棋人的他,棋输一着。解放军大部队并没有上当,而是在黑虎山歼灭了他的部队。燕双鹰也在老伙计墓碑,恭候他多时了

一对师徒,两个枪神,展开了最后的对决

这一次,步鹰彻底的死了

为何这个角色有魅力呢?这与钱雁秋导演的剧本和马精武老师的演技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钱雁秋早期可以说是部部经典:《西游记后传》,《神探狄仁杰》,《英雄》

剧本中透露出来的武侠风,英雄风等个人风格十分明显。

步鹰在剧中,被塑造成一个武功高强,身手极好,但是阴毒狠辣,阴险狡诈,老奸巨猾的利益之徒。他出场时,人们都以为他是希望,是英雄。救出燕双鹰,刺杀日本人,死于黑戈壁。都令人拍案叫绝,扼腕叹息。可是那个黑夜,一切真相都铺开了,他的阴谋诡计被自己讲述出来。缜密的逻辑和谋略让人又佩服又震惊,而这前后带给人的冲击无疑是巨大的。前期爱有多深,后期恨有多切。一个正面人物彻底黑化了,这种转折更令观众感到过瘾。

而在大结局,人们又一次发现,步鹰还是没有死。而他这些年布置了一个更大的局。这更让观众看到了他的智慧和能力。坏是真坏,厉害也是真厉害。人们是佩服强者的,也是痛恨恶人的。这两种感情加在一起,这个角色的能力和魅力,也就凸显出来了

马精武老师是北影的老戏骨老教授,是张嘉译、钱雁秋、张子健、刘奕君等实力派的老师。他演技传神,没有什么夸张的动作,仅仅用语言和表情,就塑造出了一个乱世奸雄的形象。至今令我难以忘怀

如果燕双鹰出现在漫威宇宙,会是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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